新年宴饮,少不了“劝君更尽一杯酒”。但若劝酒无度,同饮者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身处酒局的亲朋好友,有彼此看护的义务。如果在饮酒过程中有明显的强迫性劝酒行为,如野蛮灌酒、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言语要挟;或在对方已经喝醉、没有自控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被迫饮酒者一旦发生人身损伤,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另外,如果对方已经丧失自我照顾能力却还要自行回家,同饮者要尽到照顾、护送和通知义务,否则出现人身损伤的,同饮者依旧要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