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组织的基本结构形式在不同情况下可以产生如下几种变形:
(一)直线式组织形式
这一组织形式的特点是一位上级领导负有最高指挥责任,命令从上至下层层下达,形成直线式的指挥链。上级有权在权限范围内作出决策、指挥下属而无须征求别人意见。这种最简单的形式适用于小型组织,优点是指挥统一,权责明确且到位,效率较高;缺点是对最高领导者个人素质的依赖性太大,在复杂问题的决策上产生失误的可能性较大,主要领导容易陷入事物性工作而无暇顾及组织的长远发展,同一层次各部门缺少横向沟通。
(二)直线参谋制
直线参谋制是在组织的规模扩大以后,随着业务量的增大和决策日益复杂,组织的最高领导者配备了专门的助手来协助完成决策与指挥工作。这种专门的助手通常是几个职能机构,他们替领导者收集信息、研究专业问题并向决策者提供参考意见,在领导者授权范围内处理日常工作中的问题。其优点是减轻了决策者的负担,使他们可以集中精力研究重要问题,更科学地决策。我国较大规模的中小学都是采用这种组织结构。但这种体制对校长识人、用人、驾御人的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如果用人不当就可能大权旁落,造成工作混乱。另外,它同样存在着横向沟通不足的缺陷。
(三)矩阵式组织形式
矩阵式组织形式是在大型组织中,为克服缺乏横向沟通的弊病,把管理中的垂直联系和水平联系、集权化与分权化有机地结合起来而设计的。在这种结构中,纵向设有指挥——职能领导关系,横向设有项目——目标协调关系,各职能部门的垂直系统和各项目的水平系统组成一个纵横交错的矩阵。其优点是加强了成员之间横向沟通,自动协调的机制强化了,资源可以得到充分利用,对环境变化的适应性也得到改善。不足之处是对下属可能形成双重领导,使之难以适从。我国大学和规模较大的中小学,很多采用这种组织模式。
(四)事业部制组织形式
所谓事业部制是将负责各个项目的部门作为相对独立的实体加以对待,在组织内部根据一定规则进行最大程度授权,使之享有责任范围内的决策权、财权、人事聘用权、业务指挥权等,同时规定其对整个组织应尽的义务。其优缺点是:该体制能及时适应社会变化,但可能出现过度分权的局面。为防止分权后形成“诸侯割据”的分散状态,组织的领导集团必须握有干部的任命权和管理权,同时建立权威的中心协调机构,协调各事业部的工作关系与利益关系,实现“全局一盘棋”。